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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农村五保供养的申请
主管部门:
虾山村
受理机构:
虾山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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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对象
具有本辖区户籍,并年满60周岁村民、患有重度残疾且未满60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可申请办理。
办理条件
具有本辖区户籍,并年满60周岁村民、患有重度残疾且未满60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可申请办理。
所需材料
1、斗门区农村五保供养申请书
原件/复印件:原件
份数:1
纸质/电子文件:纸质电子文件
2、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需提供服务协议(由敬老院跟五保对象签订)
原件/复印件:原件
份数:1
纸质/电子文件:纸质电子文件
3、如残疾,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
原件/复印件:复印件
份数:1
纸质/电子文件:纸质电子文件
4、申请人家庭状况和经济条件证明(由村委会出具)
原件/复印件:原件
份数:1
纸质/电子文件:纸质电子文件
5、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原件/复印件:复印件
份数:1
纸质/电子文件:纸质电子文件
6、视情况提供证明
原件/复印件:原件
份数:1
纸质/电子文件:纸质电子文件
7、填写《申请五保户登记表》
原件/复印件:原件
份数:3
纸质/电子文件:纸质电子文件
8、五保供养申请公示通告
原件/复印件:原件
份数:1
纸质/电子文件:纸质电子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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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2.受理(受理)
3.办理
4.办结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2.受理(受理)
3.办理
4.办结
办事窗口
无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 30 工作日
承诺期限: 30 工作日
收费标准
无
常见问题解答
查看常见问题
办理依据
《广东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规定》(第1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