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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区属用人单位用工登记(就业失业)备案
主管部门:
新村村
受理机构:
新村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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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对象
辖区内各用人单位和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劳动者(本市户籍城乡劳动力<含干部身份>、异地务工人员)
办理条件
辖区内各用人单位和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劳动者(本市户籍城乡劳动力<含干部身份>、异地务工人员)
所需材料
1、附件五 珠海市招用工登记表(变更)
原件/复印件:原件
份数:1
纸质/电子文件:电子文件
2、市内城镇合同制工人流动,需提供: 1、填写《珠海市招用工登记表(流动)》一式三份; 2、有效期内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不含结扎证、查环证、计生服务证)或未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个人档案; 4、与流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一式两份。
(要求说明)
原件/复印件:复印件
份数:1
纸质/电子文件:电子文件
3、新签劳动合同 1、本市户口人员,需提供: (1)有效期内的《失业证》或求职登记卡; (2)有效期内计划生育证明(不含结扎证、查环证、计生服务证)或未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注:男性不需提供); (3)《劳动合同书》一式两份; (4)填写《珠海市招用工登记表(新签)》一式两份; 2、外来务工人员(市外户口),需提供: (1)《劳动合同书》一式二份; (2)有效期内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注:男性不用提供); (3)填写《珠海市招用工登记表(新签)》一式两份。
(要求说明)
原件/复印件:复印件
份数:1
纸质/电子文件:电子文件
4、续签劳动合同,需提供 1、原《劳动合同书》一式两份,并在《劳动合同书》“变更内容或续签期限”栏填写续签期限,单位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盖公章,劳动者签名; 2、填写《珠海市招用工登记表(续签)》一式两份。
(要求说明)
原件/复印件:复印件
份数:1
纸质/电子文件:电子文件
5、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或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需提供: 1、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一式两份;在《劳动合同书》“变更内容或续签期限”栏上注明合同终止情况,单位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盖公章,劳动者签名。 2、填写《珠海市用人单位终止用工登记表》一式两份。 解除劳动合同(指合同期限内),需提供: 1、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一式两份;在《劳动合同书》“变更内容或续签期限”栏上注明解约的原因,单位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盖公章,劳动者签名。 2、不同解约形式需提供的资料: (1)辞职:需提供本人辞职信,辞职申请人签名必须手写。 (2)自动离职、辞退、除名、开除:单位需提供书面报告并加盖公章(内容要注明解约原因)。 (3)协商解除: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书(劳动者签名单位盖章)。 3、填写《珠海市用人单位终止用工登记表》一式两份。
(要求说明)
原件/复印件:复印件
份数:1
纸质/电子文件:电子文件
6、珠海市招用工登记表(新签)
原件/复印件:原件
份数:1
纸质/电子文件:电子文件
7、珠海市招用工登记表(续签)
原件/复印件:原件
份数:1
纸质/电子文件:电子文件
表格下载
表格名称
下载
1
附件五 珠海市招用工登记表(续签).doc
下载
2
附件五 珠海市招用工登记表(新签).doc
下载
3
附件五 珠海市招用工登记表(变更).doc
下载
窗口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承办-办结
网上办理流程
网上申请-受理-承办-办结
办事窗口
无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 1 工作日
承诺期限: 1 工作日
收费标准
无
常见问题解答
查看常见问题
办理依据
1、《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珠府办[2011]49号);
2、《关于印发珠海市街道(镇)、社区(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专业化建设规范的通知》。(珠人社办[2013]87号)
3、《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贯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珠人社办[2015]77号)